各位毕业生:
为切实做好我校就业工作,按照学院相关要求,现公布学院就业工作监督举报方式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监督举报内容
违反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要求的情况和行为。(“四不准”即: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岗位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)
二、监督举报方法
(1)现场举报:
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 行政楼125室 招生就业办
(2)电话举报:
0452-6805142
(3)邮箱举报:
50415360@qq.com
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,如发现违规情况,请立即向学院招生就业办反映和举报。
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办
2024年5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