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,经本人申请,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。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一、补办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
1.填写《证书补办申请备案表》
2.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(空白处签写领取人的姓名、联系方式);
3.近期两寸蓝底照片2张;
3.学信网下载打印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.
二、办理方式
将材料准备好后送至继续教育学院211室,填写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,联系人:刘老师,联系电话(详见附件)。
三、领取方式
申请人在上交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。